學雜費調整使用情況
國立陽明交通大學為國立陽明大學與國立交通大學於民國110年2月1日正式合併而成,110學年度陽明校區與交大校區之研究所學生學雜費收費方式仍按照兩校區原規定來進行。交大校區研究所學生之學雜費採二階段收費,先收學雜費基數,再依學生選課結果收取學分費。陽明校區原也採用二階段收費,惟自97學年度起,改採一階段收費,即前2年每學期統一收一筆學雜費合計(含學分費),第3年起改收學雜費基數(不另收學分費)。 為鼓勵學生跨領域學習及簡化繳費流程,本校於111學年度整合兩校區學雜費收費方式,調整交大校區111學年度(含)以後研究生(不含碩士在職專班及企業管理碩士學位學程)學雜費收費方式為定額一階段收費。
一、調整理由
原本按照學生選課結果收取學分費的收費方式,修越多學分則需繳交越多學分費,部分學生可能會因為財務考量而僅修滿系所規定之最低學分數。為了鼓勵學生多加運用本校課程資源,特別是在合校後課程選擇更加多元,採用學雜費定額收費的方式,讓學生修滿系所規定課程後,可自由選讀其他有興趣的課程,不會增加額外學分費。
研究生原收費方式分為學雜費及學分費二階段收費,學雜費繳費時間在開學前,學分費繳費時間約在開學後第四週,學生需繳兩次費用。未來只需一階段繳交學雜費定額即可,學生繳費更加方便,亦可減化學校收費行程流程。
為持續照顧弱勢學生,本校針對弱勢學生除依學雜費減免相關辦法,給予各項學雜費減免外,另訂有獎助學金、工讀助學金、助學措施等各項辦法,給予弱勢學生經濟補助及工讀機會,讓學生能安心就學。另外政府為照顧勞工權益,每年均調漲基本工資及各校教學助理及工讀生全面納入勞健保,爰各項弱勢學生補助之相關支出增加。
為提供師生更完善之教學環境,除教學支出持續增加外,為提供優質的師生學習環境,持續規劃改善共同教室及共同實驗室環境,並更新教學及實驗設備,另為提供更佳的遠距教學品質,需持續發展暨改善網路教學基礎結構,以建置更優質的共同教室環境及教學設備,進而提升教師教學效能及學生學習品質。
二、計算方法
支用計畫(包括學雜費調整後預計增加之學習資源)
本校112學年度未辦理學雜費調整,往後若進行調整,其調整後所增加之收入除將用於提昇教學品質、加強學生獎補助之措施及額度外,也將用於支應教師薪資、導師費、院系所業務及圖書儀器設備、教室館舍維護、水電費調漲增加之金額及校內各項建設。